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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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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名制就医的公告
文章字数:600
尊敬的病员朋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要求,结合我院前期推行门诊、住院患者实名制就医开展情况,为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构建医患双方诚信机制,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真正建立医疗健康大数据,决定进一步加强实名就医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患者均需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或亲属的有效联系电话。
2.对无身份证、无社会保障卡的特殊患者,如新生儿、儿童等,家长可携带户口簿办理实名制就医手续,也可以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挂号平台,用儿童的身份证号建档挂号;其他三无患者(急诊),按照医院绿色通道流程实行先诊疗,后补充患者身份信息。
3.所有人工挂号缴费窗口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实名制窗口挂号必须提供患者本人有效证件。
4.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履行核对患者身份信息职责,对人、证信息不符的患者可拒绝提供诊疗服务。
5.建议患者积极响应国家预约诊疗政策,实行预约挂号就诊,以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6.推荐患者通过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和自助挂号缴费机进行实名注册并预约挂号、缴费。
7.未带有效证件的患者不能在实名制窗口挂号,必须先到导医台如实填写《门诊患者信息登记表》,然后持该表到一楼门诊收费处7号、8号非实名制窗口进行挂号。
8.本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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