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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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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文章字数:382
湖北圣纺化纤有限公司:429006562717177
因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天税小通〔2019〕69550),文书内容如下:
1、你单位2014年12月22日取得徐州市达京商贸有限公司已证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并已全部作进项税额抵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到税务部门说明情况,接受处理。
2、你单位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欠缴原天门市地方税务局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3、你单位资产经常州市新北区法院拍卖后应进行税收情况清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请收到通知后迅速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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