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3月30日天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文章字数:364
天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克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奋力开创天门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开启建设“绿色天门、创新天门、活力天门”新征程,着力将天门打造成为城市美、产业强、生态好、民生优的现代化宜居宜业之城,为谱写新时代天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