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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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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土地证的公告
文章字数:82
位于竟陵鸿渐路行管局松园小区,户主:罗明仙,天国用(2001)第2102号,该房屋已于2007年按政策腾退至行管局,现申请予以注销该土地证。
特此公告
天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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