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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9日
规范办学行为 提高办学质量
文章字数:387
  ●市人大代表张国华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我认为,教育应该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主线,全力提升办学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建议:一是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禁止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二是规范招生、分班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确保服务区中小学生全部入学,招生后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平行编班,确保过程公开透明;三是规范课程计划实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和搞突击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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