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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1日
湖北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00吨有机硅硅烷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章字数:406
  我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委托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湖北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00吨有机硅硅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8年8月17日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进行了第一次基本信息公示。
  目前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写基本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第二次公示公开下列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址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5AO5E5g
  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湖北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张总(联系方式:18071715133,电子邮箱:2660964372@qq.com)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5NnhS3V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天门市岳口工业园管委会湖北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2660964372@qq.com联系人及电话:张总18071715133(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湖北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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