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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7日
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2018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公告
文章字数: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和《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天门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务必在2019年4月30日前向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2018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经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确定残疾人就业人数后,用人单位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申报缴费,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湖北省天门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到所属税务分局或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领取);
  2、用人单位在职残疾人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行政、事业单位持编制核定本或编制卡);
  4、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
  5、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2018年全年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6、上述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险证明需经市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钟惺大道20号
  联系电话:0728-53577800728-5335106
  特此公告。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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