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7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2018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公告
文章字数: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和《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天门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务必在2019年4月30日前向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2018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经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确定残疾人就业人数后,用人单位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申报缴费,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湖北省天门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到所属税务分局或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领取);
2、用人单位在职残疾人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行政、事业单位持编制核定本或编制卡);
4、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
5、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2018年全年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6、上述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险证明需经市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钟惺大道20号
联系电话:0728-53577800728-5335106
特此公告。天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4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