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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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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文章字数:110
(2019年1月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湖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确定天门市人民陪审员名额为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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