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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文章字数:128
  (2019年1月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静因工作变动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静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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