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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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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情况
文章字数:2690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吴述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9月12日至9月21日,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门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2月26日向天门市反馈了意见。组长王忠法、副组长游爱宁及督察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市委书记吴锦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庄光明主持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天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生态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环保工作部门联动、协调督办、考核结账、奖惩激励、追责问责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保的考核力度和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二是天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集中开展天门河、汉北河流域河道整治,完成天门河城区段截污等重大工程,建立了生态补水制度,“四湖六河”连通工程深入推进,养殖污染整治效果明显,天门河水质不断提升。三是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国家专项督查“清废行动2018”交办问题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均按照序时进度进行了整改。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案件全部办结。
督察指出,近年来天门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当前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发展方式仍未发生根本改变,一些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一是生态环保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生态优越情绪,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部分乡镇和部门环保意识不强,未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把关不严,对部门落实生态环保职责被动推进多,主动落实少;部分环保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不严,湖泊保护工作推进不力,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展滞后,工业园区产业和空间布局不合理。二是污染防治攻坚克难不够。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推进缓慢,仍有部分非法码头未按期完成清场;湖泊水质呈恶化趋势,多数湖泊均有养殖功能,导致湖泊水质下降;入河湖排污口管控不严,影响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三是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备不足,部分规模化以上养殖户未建成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还存在设施闲置、粪污漫溢现象;禁养区内部分已取缔养殖场存在复养隐患;限养区内养殖污染整治不彻底;畜禽养殖粪肥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缓慢。
督察要求,天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要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要将河湖长制落实作为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要河流、湖泊的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四湖”“六水”共治,强化非法码头整治和入河湖排污口管控,加强不达标断面水质综合治理。要出重拳治理畜禽养殖污染。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重点流域畜禽污染治理力度。扎实落实“一场一策”,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生态化养殖模式。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天门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天门市委、市政府进行移交。要求天门市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吴锦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给予天门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他说,督察组详细查阅资料,广泛开展座谈,深入一线督察,认真受理、交办、督办信访举报,真诚帮助指导我们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击中要害,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整改。
吴锦说,环保督察是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次深度把脉,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性、紧迫性。天门市将严格按照省督察组的工作要求,全面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正视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天门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中体现担当,展现作为。二是落实责任,清单推进,全力整改。要将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工程、重大的发展问题来抓,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及时研究、调度、督办,严格执行一个问题“制定一套方案、落实一个责任领导和一个具体责任人、明确一个整改时限、建立一个巡察制度”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所有的问题都如期整改完成;要实现清单管理,制定完善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回头看”“五个清单”,进一步健全举报办理、问题交办、定期调度、协调督办、整改销号及“回头看”的工作机制,确保所有问题精准交办、切实整改、绝不反弹。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标本兼治。要借这次环保督察整改的东风,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的短板;妥善解决重点环保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重点信访问题,全面排查、重点包办,逐一解决;着力加强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和土壤环境治理,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四是严格结账,严肃追责,确保实效。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不治理即惩处”的原则,严查严管、重拳出击,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个人严格依法处理,对多次整改仍未达标的一律关停,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推进整改工作不力、到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地方,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严格进行约谈、通报和追责问责,坚决落实生态环保“一票否决”,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推进问题整改,努力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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