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0日
我市对“老赖”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文章字数:565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夏涛)近日,市内一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徐某因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被市人社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这是我市建立用工单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来,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案例。
  据介绍,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徐某在支付工资报酬方面存在拖欠工资报酬的问题,市人社局于去年3月15日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而该公司逾期未支付。4月10日,市人社局又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履行义务,但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12月,市人社局申请市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徐某至今仍不履行。针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徐某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市人社局依法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徐某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将信息归集推送至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协同工商、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对该公司及徐某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据了解,我市通过建立用人单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同时,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多方式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