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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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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集中发放 “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
文章字数:466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付磊磊)11月30日,市纪委监委举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发放仪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苏萍出席仪式。
活动中,参与仪式的纪检监察干部领取了自律卡并集体诵读了自律卡上的内容。“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与身份证大小相当,正反两面印有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主要内容,方便随身携带。自发放之日起,自律卡将成为指导和规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行为的“指南针”、提醒自身廉洁自律的“紧箍咒”、拒绝“糖衣炮弹”和各种请托的“护身符”。
李苏萍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十五不准”的精神实质,做到人手一卡、随身携带、牢记在心;要坚持正人先正己,切实履行自律职责,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严的自律约束自己,严格遵规守纪、恪守法令;要坚持严管严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按照“五责分明”“五责一体”“五措并举”“五合监督”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严防“灯下黑”;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坚持原则和底线,做到大胆履责、依法履责、安全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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