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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5日
实现“1+1>2”警务效能
我市实施“交巡合一”综合勤务新机制
文章字数:39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丹)为推进现代警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大交通”建设,提升警务效能,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开始实施“交巡合一”综合勤务新机制。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警、巡警是公安机关路面街面警力,有相同的执勤区域和相近的执法职能。但在工作中,遇到交通问题巡警无权管理,造成警力浪费。针对此类问题,该局结合自身实际,在巡警支队实施“交巡合一”综合勤务新机制。今后,巡警除了有接警处警和巡逻防控的职责外,还被授予了交通秩序管理权限,将建立相对固定的巡逻小组,以巡组为基本单元,在城区合理划分若干个巡防区,分别安排巡组开展综合勤务,各巡组在责任巡防区开展交管工作,维护交通秩序,查处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交巡合一”勤务制度改革,将强化扁平指挥、快反处突、综合管控,实现集约用警和警力无增长改善,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盘查率、管事率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实现“1+1>2”的警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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