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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交警支队开展“大整治、大管控”行动
文章字数:929
  天门日报讯(记者王华容通讯员焦轩)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11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城区开展“大整治、大管控”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深入开展“大宣传”,倡导文明出行。支队综合科以“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LED电子显示屏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天门文明20条》。城区一、二大队充分利用警用宣传车,深入城区大街小巷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主动邀请媒体随警作战,报道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正确引导舆论,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促使驾驶人逐步养成“遵章守规”的良好交通习惯。
  二是深入开展“大整治”,消除交通乱象。城区一、二大队优化路面勤务布署,科学合理安排警力,对辖区内的重点路口、重要路段要加派警力,重点突出陆羽大道、人民大道、钟惺大道、东湖路、接官路、西湖路等主要路口及大润发、沃尔玛、中百、客运站、东湖路姜店、东湖路刘家坡、陆羽大道电信大楼附近、公旺大街东等重点路段,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对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规范路口、路段交通秩序,净化路口、路段交通环境。加强东环路学院路口、东环路人民大道路口、学院路北湖大道路口、汇侨大道三乡路口、天仙大道接官路口、天仙大道状元路口、人民大道状元路口设点管控,重点查处货车和渣土车“闯禁”、不覆盖运输、沿途抛洒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大管控”,维护良好秩序。城区一、二大队成立3组每组3人的机动巡逻整治组,加强对本辖区道路的巡查管控,及时疏导交通和查处交通违法,重点查处机动车闯禁通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及行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是深入开展“大排查”,完善交通设施。城区一、二大队对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重点道路及路口让行、警示标志、车道线、停车线、斑马线等不齐全以及信号灯损坏的于11月20日前上报秩序科,秩序科要立即予以增设、施划或维修,确保城区交通设施设置合理、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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