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7日
关于停用《湖北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的公告
文章字数:235
  尊敬的社保缴费人: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办事质效和服务水平,简化缴费手续,推广网络化数据流转,决定自11月26日起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代征社保费停用《湖北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社保费缴费信息通过电子数据交接,缴费人凭社会保障卡或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办理待遇享受手续。个人在银行缴费的,缴费回执由银行提供。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行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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