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5日
关于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
文章字数:503
  为了进一步巩固我市“禁粘”成果,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深入推进“禁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4]64号)精神,现就我市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俗称“红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一律不得生产、运输、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从2018年11月20日起,对全市范围内违规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中心城区运输、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取缔所有的销售点,打击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行为。城区主要路口设置流动稽查点,严厉查处运输实心粘土砖的车辆。
  三、违反规定的,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殴打国家工作人员、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天门市实心粘土砖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0728-5289100。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门市公安局
  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门市国土资源局
  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天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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