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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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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
文章字数:503
为了进一步巩固我市“禁粘”成果,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深入推进“禁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4]64号)精神,现就我市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俗称“红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一律不得生产、运输、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从2018年11月20日起,对全市范围内违规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中心城区运输、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取缔所有的销售点,打击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行为。城区主要路口设置流动稽查点,严厉查处运输实心粘土砖的车辆。
三、违反规定的,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殴打国家工作人员、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天门市实心粘土砖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0728-5289100。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门市公安局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天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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