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2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2018年“天门工匠”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字数:16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强省、制造强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4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天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2018年“天门工匠”评选活动,推动全市工业战线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推进天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证。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市工业企业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操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15年以上职业(工种)工作年限,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湖北省首席技师、湖北省技能状元、湖北省技术能手、天门市技术能手其中之一的荣誉称号。
  2、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在同行业中得到广泛认可。
  3、刻苦钻研技术,生产实践经验丰富,具有本职业领域绝招绝技和突出技术特色,总结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4、善于克难攻坚,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参与名师带徒活动,善于向职工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领身边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5、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本行业取得重要成果,做出卓越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11月8日-12月10日)各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工科,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联系人:李贞贞,联系电话:0728-5227670,邮箱:826508201@qq.com。
  申报材料包括:《2018年“天门工匠”申报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事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明等证明材料。(二)组织审核。(12月11日-12月31日)市评选活动评审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员进行汇总、筛选、考察,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初步确定20名“天门工匠”建议候选人,出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天门工匠”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天门工匠”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对初步候选人资格进行集中审核后,确定10名正式候选人。
  (三)集中公示。(2019年1月1日-1月15日)在天门电视台、天门网、天门日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对“天门工匠”正式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系列宣传,对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奖励办法
  (一)市政府对评选出的“天门工匠”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二)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资金。
  (三)优先推荐为“湖北工匠”大型选树活动人选;优先推荐申报湖北省首席技师、湖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天门工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
  2、确保工作质量。各地要严格评选标准,坚持面向一线、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挖掘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先进事迹,真正把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推选出来。所提交材料要真实准确,情况介绍和简要评价要依据充分、客观公正。
  3、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积极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工匠评选活动。要发动广大职工积极申报,在职工群众中掀起崇尚工匠精神、弘扬工匠精神、学习工匠精神的热潮。
  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8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