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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9日
我市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文章字数:208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丹通讯员熊德芬)8日,记者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获悉,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今年11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应补发养老金同期补发到位。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1年7月实施至今,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最初2011年每人每月55元调高至2018年1月起每人每月103元,已历经4次上调,增幅达87%。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25.6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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