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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7日
天门市汉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汉江河道主汛期禁止采砂的通知
文章字数:580
  沿汉江各镇人民政府,蒋湖农场:
  汉江河道即将进入主汛期,为切实做好主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维护正常采砂管理秩序,保证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沿汉江各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告》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汉江河道禁止非法采砂的通告》,下达“汉江河道主汛期严禁采砂通知”,组织力量在“禁采期”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巡查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禁止偷采行为发生。
  二、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汉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切实强化禁采期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可采区内的采砂船舶必须由乡镇明确停靠点并按照指定地点集中停靠,采砂设备拆卸后有序停放,指派专人监管。非法采砂船舶要迅速清理上岸,非法采砂设备拆卸封存,非法采砂点依法取缔,外籍采砂船只驱赶出境。
  三、7月1日至10月15日为主汛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从事采砂活动,在此期间,责任单位要紧密配合,加大巡查、监管打击力度,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情节严重的一律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和打黑除恶从重处置。
  四、市汉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专班将在主汛期对河道采砂管理进行检查抽查,对查出的问题通报批评,因责任不明、管理不严、失职渎职导致偷采引发责任事故的,按相关纪律实行问责追责。
  天门市汉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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