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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2日
我市启动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
文章字数:541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飞)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河湖长令第2号《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的命令》,巩固深化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成果,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见成效,日前,我市制定了《天门市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从5月23日起至今年年底,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3763四大行动”,即“三个提升、七个专项整治、六个专项行动、三个基础性工作”,将河湖长制工作转入治理管护“实战”阶段。“三个提升”为深入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宣传提升社会自觉;“七个专项整治”为水域岸线清理整治、化工企业后靠腾退、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湖库拆违与巩固、水域行洪障碍清除、腾退岸线复绿、打击非法采砂;“六个专项行动”为城乡截污治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集中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调度保障、增殖放流与打击非法捕捞、推行“企业河湖长”制度;“三个基础性工作”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标准化建设、河湖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河湖管护保洁标准化建设。
  方案还明确了各级总河湖长为本行政区域“清流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河湖长为领责河湖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河湖长负责组织好“清流行动”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到位,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启动追责问责机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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