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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5日
我市建立新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
文章字数:517
  天门日报讯(通讯员胡俊红)根据《“十三五”湖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市卫计委下发了《关于调整结核病患者诊治与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指定市一医为我市结核病定点医院,设立结核病门诊,自5月21日起负责全市结核病患者的诊治工作,我市构建起结核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新型模式。
  在“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中市疾控中心将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使“防、治、管”各个环节相互融合,进一步落实疫情监测、信息管理、健康教育、实验室质控、督导评价等方面工作。今后,基层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可疑肺结核患者,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结核病定点医院对转诊和主动就诊患者进行定诊,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登记报告,按照结核病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诊治工作,给予合理规范治疗,落实相关免费政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公共卫生均等化,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要求,做好本辖区肺结核患者的全程治疗管理工作。
  我市通过实施结核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疾控中心、定点医院、乡镇社区”分工协作,切实落实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结核病患者全程治疗管理措施,将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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