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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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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
文章字数:535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帅李潇潇)11日,记者从市信用办获悉,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进一步推动广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信用记录是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掌握的有关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信用报告,是指依法设立从事信用服务的机构,通过依法对社会法人或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而形成的反映社会法人或个人信用状况的评估、评级等信用产品。根据安排,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主要任务是实施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第三方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加快信用制度建设。
据介绍,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改进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内容,是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培育市场信用需求、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完善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和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迫切要求。加快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有利于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改善社会管理;有利于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解决社会经济活动中诚信缺失、惩戒不力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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