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3日
个人征信十问十答
文章字数:1077
  一、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
  答: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二、我的户口在湖北武汉,可以在北京查自己的信用报告吗?
  答:可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网络覆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您都可以到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
  三、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信用报告吗?
  答:可以。凡持有身份证的个人,均可登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四、我能查询家人或朋友的信用报告吗?
  答:在取得他人授权的基础上,能够查询他人的信用报告。在查询时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供查验。
  五、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错了,本人可以向银行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吗?如何提出异议申请?应携带哪些材料?
  答:可以。需要您本人亲自到现场提出异议申请,届时,带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另外,在查询时,您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六、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黑名单”吗?
  答: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没有“黑名单”。征信中心只是客观地收集和展示客户的信用信息,不对客户信息做任何评价。
  七、能否贷到款谁说了算?商业银行还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答: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只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审批您的贷款申请时参考,您最终能否得到贷款,取决于商业银行贷款审批的结果。
  八、贷款已经结清,或者信用卡已经注销,之前的不良信息还会在信用报告上展示多久?
  答: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展示5年。
  九、为什么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区分“善意”欠款与“恶意”欠款?
  答: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对个人过去信用行为的客观记录,并不对个人的信用好坏进行定性的判断,不对欠款进行“善意”欠款或者“恶意”欠款的区分,是为了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其次,商业银行等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机构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其他信息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判断。
  十、为什么要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
  答:查询记录中记载了查询日期、查询操作员、查询原因和当年互联网查询次数等信息,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您的信用报告因为贷款、信用卡审批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银行查询,但您的信用报告中的记录又表明这段时间内您没有得到新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可能说明您向很多银行申请过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但均未成功,这样的信息对您获得新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天门市支行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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