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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4日
两名非法电捕鱼者被刑拘
文章字数:422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潇潇)近日,市公安局与市渔政局联合执法,在汉江多宝水域抓获两名非法电捕鱼者。
  近日,渔政执法人员乘车经过汉江兴隆水利枢纽大坝中段时,发现江面上一艘10多米长的铁壳船载着拖网在游弋。渔政执法人员下车查看,确认是一艘电打鱼船。接到市渔政局发现非法电捕鱼的通报后,市公安局立即指令民警赶赴现场,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冯某(均为多宝镇新滩村人),查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10余公斤,扣押了用于非法捕捞的船只、发电机、电网等作案工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冯某对今年4月以来,多次在汉江兴隆大坝水域非法电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禁渔期间,汉江天门段(汉江上至钟祥市灌头嘴,下至汉川脉旺嘴)禁止从事一切形式的捕捞活动。对从事非法捕捞的,渔政部门除没收网具外,还将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船;对于在禁渔期、禁渔区域,使用禁用工具实施捕鱼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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