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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3日
市物价局召开物业收费管理座谈会
文章字数:384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宋欢鄢紫)18日下午,市物价局组织鑫城物业、卓尔物业、学府名居物业等30多家物业公司负责人,召开物业收费管理座谈会,宣传《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今年3月,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称“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并针对小区停车收费、房屋装修过程中收费等投诉热点出台多项监管措施,促进物业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主体合法权益。
  会上对《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了学习解读,要求各物业管理主体积极贯彻落实。参会人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我市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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