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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0日
一男子违法倾倒建筑垃圾受处罚
文章字数:403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吴军)近日,一男子因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被城管部门给予暂扣车辆及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2日晚7时许,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大队执法人员在杨家新沟创业大道中段巡逻时发现,一农用车正趁着夜色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沟边的空地上。经现场勘验和查实,当事人徐某擅自在该区域倾倒建筑垃圾,对道路及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暂扣车辆及罚款200元的处罚。
  为了确保杨家新沟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3月以来,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大队开展建筑垃圾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整治期间,城管部门在偷倒建筑垃圾高发区域树立警示牌,要求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将建筑垃圾运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偷倒乱倒现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逻、重点地段定点驻守等方式加强监管,特别是加强傍晚至凌晨时段的管理,一旦发现偷倒建筑垃圾者立即查处,迅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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