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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6日
市委巡察组集中向2017年第四轮巡察单位反馈情况
文章字数:1646
  4月11日-13日,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分别向2017年第四轮巡察的佛子山镇、石家河镇、汪场镇、张港镇、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档案局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7日-2018年2月27日,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佛子山镇、石家河镇、汪场镇、张港镇、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档案局党委(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10日听取了巡察工作报告,要求市委巡察组按程序原原本本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并督促进行整改。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主要负责人同意,4月11日-13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
  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佛子山镇党委党的领导不够坚强,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存在形式主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大,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精准扶贫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项目建设不规范。
  石家河镇党委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不深入,流于形式。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不充分;思想建设抓得不紧,发展党员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没有走招投标程序,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
  汪场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待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扶贫工作推动不力,精准识别存在偏差。
  张港镇党委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不严格,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没有意识形态工作概念;基层党建虚化,党组织生活不规范,“四风”问题难破顽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农村财务混乱问题大范围存在;精准扶贫工作力度不够。
  市商务局党组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政治意识不浓,重大决策遵循民主集中制不够;基层组织建设缺失,作风建设抓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队伍管理不严格,多名干部被查处,存在吃空饷问题;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
  市物价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流于形式,措施不力;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工作作风不实;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管理较乱,基建工程管理不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
  市水产局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的建设虚化,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乱发津补贴,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擅自改变财政资金用途。
  市档案局党组党建工作缺失,《档案法》执法不严;“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贯彻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精准扶贫工作力度不够、作风不实。
  巡察中发现的有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委巡察组已按规定移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处置。
  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整改。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自我检修,加强管理、推动发展。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对党组织相关人员实施问责。
  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均做了表态,对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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