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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市政府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43条意见
文章字数:657
  天门日报讯(特约记者高璐)支持重资产建设、鼓励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六个方面采取43条具体措施,着力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43条措施,涉及壮大市场主体、完善发展平台、推动创业创新、加大开放力度、增强要素保障、优化政务服务等六个方面。《意见》既有创新举措,也有对往年有效政策的延续、强调和规范。
  《意见》提出,为支持招商引资,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引进企业,我市将给予更大力度的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达到一定投资额度的企业将给予重资产建设支持,由政府代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对在我市新注册设立、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将给予税收优惠;继续对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中介费用进行补贴,在新三板、四板挂牌的规上企业或经上市办预先核准的其它企业分别补助150万元、30万元,对在主板上市的企业补助800万元;对工业企业新建和技改扩规期间采购的先进设备予以补贴;继续设立100万元“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建设,对列入省级重点示范企业或重点示范项目的给予补贴;支持企业争创品牌和争当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将分别给予奖励;鼓励发展富硒产业,对通过权威机构认证,开发生产出富硒功能产品的相关经营主体给予一定奖励;继续评选奖励一批创业明星和工业企业生产一线的“天门工匠”;对工业投资和重点商贸企业,实行工程报建手续全程代办服务,并享受市级行政审批零负担政策;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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