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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3日
市政协“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月协商会议辑要
文章字数:6963
编者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推动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抓手,也是需要我们共同思考和书写的一张时代发展答卷。天门是个农业大市。小城区、大农村的客观市情,呼唤乡村振兴战略的到来;农村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亟待乡村振兴战略来改变。“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基础,也是首要任务。实现农村产业兴旺,既要依靠亿万农民力量,也要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近日,市政协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今年首次双月协商的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如何认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先进生产力。这是因为: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表现出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等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导力量。经济新常态下,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最好抓手。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强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那么,天门要强,农业就必须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必须强。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基础力量。近些年来,我市农民人均收入以每年9%左右的速度增长,基本到了“天花板”。如果没有新的没有造血功能,农业不可能实现跨越发展,农民增收就会难以为继。包括了要发挥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功能。因此,我们一定充分认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天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牵引作用,自觉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特点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井喷式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557家,其中当年就新增416家。二是土地规模化经营得到了加速度扩张。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牵引带动下,我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快速扩张,去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0.64万亩,超过全市耕地面积的40%。三是农民收入得到了对冲后的增长。目前,农民增收已进入一个生产成本“地板”抬升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触顶“两板”挤压的瓶颈期。但是,从去年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保持8.9%的增幅,并继续领跑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可低估。
  体现在“六有”:一是各行各业有龙头。天门是个传统农业大市,也是国家粮棉油、猪鱼蛋的重要生产基地。从目前情况看,各行各业都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链接、在带动。二是做大做强有欲望。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都有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强烈欲望与冲动。三是后台支撑有含量。据了解,一些做得稳、做得大、做得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背后都有一些大专院校和农业院所在支撑、在帮助。四是带领致富有口碑。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正确处理好“带头富”与“带领富”的关系,社会责任感较强。五是全省排名有位次。近年来,我市涌现出来了像华丰、庄品健、鑫天农业、武汉红日子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行业产业佼佼者。六是把握方向有见识。有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牢牢把握产业发展方向,敢于突破制约瓶颈因素,积极抢占高端前沿阵地,引领和左右新型消费市场兴起。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忧于“四不”:一是发展数量还不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够,仍然是我们推进农业强市建设的最大实际、最大隐忧、最大短板。二是单体块头还不大。迄今为止,天门还没有一家像劲酒、福娃、稻花香这样的行业旗舰巨头,满天繁星尚缺一轮明月。三是自身实力还不强。许多市场经营主体还处在发育成长期,抗御各种风险能力还不强。四是市场品牌还不响。能够走出去、叫得响、记得住的地理标志商标还不多。从这次调研座谈和协商交流情况来看,集中反映了阻碍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六难”(规模经营土地流转难、做大做强贷款融资难、支撑发展人才留住难、基础设施对接配套难、自主经营环境净化难、主体社会地位提升难)的具体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领导声音
  市委常委、副市长雷华:
  一、适应时代要求,认清乡村振兴的形势任务。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在农业工作上,改革开放以来,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变革,带来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减少、生产力水平不均衡等,严重制约了我市农业的发展。在农民工作上,以前,农民收入少、收入形式单一,现在,大量农民成为了农民工,农民的收入虽然比以前增加了,但农民的权益保障、计划生育等问题日益突出。在农村工作上,大量农民涌进城市引起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农村的生态环境急待改善;随着社会发展、时代变革,农村城镇化也越来越突显。这些三农工作形势的变化,不仅需要寻求生产力的变革,也要寻求生产关系的变革,尤其是在劳动力素质提升、生产资料、农业结构和产品分配形式等方面需引起重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打好坚实基础。
  二、适应群众和主体要求,夯实振兴乡村的政策措施。
  近些年我市大力宣传、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辐射带动能力也日益增强,农业经营形式也日趋多样,农民合作社、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增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也快速发展,需要政府和市场提供更多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保障。如在农业结构性改革方面,应大力发展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原产地溯源体系建设等,要有效对接市场,因地制宜、因需生产,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在农业战略布局上,应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效探索覆盖面广、产业链长、辐射带动力大、效率多元的农业现代化之路。同时,还需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科技支持,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抵御农业自然灾害风险。
  三、适应委员的建言献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政府各部门都要致力于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也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要强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上的责任,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联动,以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探索建立健全我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上多下功夫,结合“四化同步”的路径,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路径,结合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结合创新乡村治理体系,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来落实落细落地,如财政部门可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资金扶持;农业部门可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具体惠农政策、方案、措施;电力部门在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电需求时可比照工业电价适当价低其用电价格等等,以期进一步助力培育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市政协主席李启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任务,摆上案头,加大力度,在“四个高”上做文章、下功夫、求突破:
  第一,就是要高站位统一上下思想认识。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特别是涉农部门一定要从“四个重中之重”(即农业农村工作是党和政府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中之重)的认识中,来进一步深化和统一上下各方对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思想认识,从而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有为的举措谋划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
  第二,就是要高起点编制培育发展规划。建议市农业农村工作专班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天门农业资源禀赋,突出市场配置决定作用,按照三产融合发展取向,本着“站位要高、视野要宽、链条要长、带动要强、定位要准”的要求,编制好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发展规划,并制定好分年实施计划,切实以规划和计划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力有序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积小成为大成。同时,还要指导各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立足天门、带动周边、走出湖北、叫响全国、漂洋过海”的雄心壮志和发展战略,引导其错位竞争、抱团发展、加快成长,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进而逐步把握市场的话语权、定价权和标准制定权。
  第三,就是要高标准打造特色农业名片。一是要注重品牌建设。品牌是产品走向市场的通行证,也是抢占市场份额的核心竞争力。建议各地、各市场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将地域特色农业名片擦得更亮、叫得更响、传得更远。同时,还要打造出一批原汁原味、耳熟能详、业界公认、口碑良好的天门农业新品牌。二是要注重食品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马虎不得。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并建立起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制度。三是要注重瓶颈突破。要瞄准产业前端和技术难题,勇于突破,颠覆革新,努力开创由过去“求天下”到今后“供天下”的历史性转变。四是要注重功能发挥。这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本质属性之一。要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发挥好“统”的功能,通过卯紧利益链接机制,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链接起来,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五是要注重转型升级。要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倒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发展不掉队、不落伍。
  第四,就是要高姿态支持做大做强做优。建议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本着“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姿态,按照“动真情、换真心、出真招、拿真金”的思路,迅速研究出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竞相发展,并不断做大做强做优,为加快推进天门农业强市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力量。
  委员建言
  夏宇杰(市政协委员,天门市聚源盛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通过与农业院校联合定向委托培养,实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培训工程;出台政策,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到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任职兼职。二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涉农项目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涉农项目,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成后按国家相关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张平安(市政协常委,武汉红日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一是进一步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开展品牌建设宣传活动,激活企业品牌创建欲望;建立品牌建设梯次培育储备库,出台奖励政策,提高企业品牌建设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加大资金和政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力度,引导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链;促进企业提档升级,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三是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促进农业种植、加工、销售紧密衔接,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探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的经营资金转化为股本,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丁毅峰(市政协委员,天门市永盛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一是出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扶持力度,可将中央和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济主体。三是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抵押质押担保物范围,根据农业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李云华(市政协经济委副主任):一是设立“天门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督导检查、推动落实、考核结账。二是制定远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部门、乡镇、村工作目标、任务和主体责任,压茬推进。三是出台长效投入的政策措施。完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需的配套设施与技术;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在涉农项目建设上进行统筹安排,可委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规划、设计、建设,建成验收后给予资金补助。
  彭文平(市政协委员,天海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一是严厉打击村霸田霸。一些地方村霸田霸横行,强买强要,损害农民利益,要严厉打击。二是推进土地流转。地方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把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三是培育典型示范。大力支持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出台支持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帮助园区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四是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董德孝(市政协委员,湖北四海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要推广稻虾、稻鳅、稻鳝等生态养殖新模式,建设高标准的富硒“稻鳅虾”共作基地。
  彭琴兵(市政协常委,市政协经济委主任):要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服务水平;要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地用电需求;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乡科级实绩考核体系。
  部门回应
  杨铁柱(市财政局局长):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大力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在项目申报、项目建设上予以支持;配合市政府出台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政策,支持其健康快速发展;积极引导,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汪占斌(市经信委副主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奖励政策,全力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董波胜(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一是探索开展“楚农贷”业务,着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发挥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为农业产业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曾平(市水利局局长):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乡村水生态环境;实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提升乡村防汛抗旱、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大力实施危桥改造行动,改善乡村通行条件。
  肖信伙(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一是全力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用地,将年度用地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二是精准高效服务设施农业用地,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允许建设区内选址建设农业设施项目,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三是通过实施国土整治,提高耕地数量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释放政策红利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创新理念界定土地用途。
  周启荣(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统筹编制村庄布局、建设发展规划,划分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拉长各产业链条,提升质量效益;支持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彭平(市科技局局长):一是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二是营造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程志雄(市商务局局长):着力在构筑现代农产品冷链物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商产品销售上下功夫;积极组织我市名优农业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展会和省商务厅“百展行动”计划以及实施“一带一路”沿线贸易拓展行动;以电子商务发展为抓手,帮助我市农商产品打入全国全省商超及国外市场。
  江玲(市外侨旅游局局长):一是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和激励考核机制,学习外地经验,整合各类政策资金用于旅游发展。二是建立“示范点”,对资源禀赋好、业主热情高的地方,予以政策倾斜,积极培育旅游新型业态,发挥带动效应。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对重点乡村旅游项目进行专项补助。
  谢金才(市林业局局长):一是积极争取省级林业项目补贴资金,促进林业企业发展;二是将我市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与乡村振兴战略、省级生态市、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相结合,合理规划林业项目。
  倪世华(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将配网投资9千万元,加快我市新一轮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王文涛(天门农商银行党委书记):实施“七大工程”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工程、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提升工程、金融培育乡村龙头企业领军工程、金融支持乡村能人兴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工程、金融支持乡村“互联网+”工程、金融支持乡村文化复兴和旅游开发工程、金融支持乡村产权改革工程。
  张炜(农发行天门支行行长):一是围绕我市乡村振兴发展规划,通过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建设,加大信贷支持。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加快推进“三产融合”品种落地,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切实贯彻落实省分行英山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在市场化收购形势下农业政策性银行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
  林业敏(国元农业保险天门支公司经理):要开发出符合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型保险业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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