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2日
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承诺书
文章字数:439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保障乘客安全文明出行,加强社会监督,努力做到让乘客满意,让市民放心,为此我公司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1)设备完好、标志齐全、车辆整洁;
  (2)举止文明、礼貌待客、语言文明、热情周到、拾金不昧;
  (3)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和音响设备;
  (4)按规定操作计价器,按计价器显示的数额收费;
  (5)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
  (6)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客时按规定停车;
  (7)营运时间待租候客或受租车示意停车后,不得拒载。
  在经营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乘客可以拒付车费:(1)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2)车辆在起步价里程内发生故障或事故,无法继续营运;(3)未经乘客同意而承载其他乘客的;(4)未亮置驾驶员本人的从业资格证卡;(5)驾驶员吸烟、说脏话,向车外吐痰、抛物。
  恳请社会监督。监督电话12328。
  大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茂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长虹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天门汉羽安通小汽车出租分公司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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