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2日
环保税将迎来首个征期
我市认定环保税纳税人123户
文章字数:625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帅)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税种——环境保护税,已于今年1月1日起依法开征。21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环保税将于4月1日迎来首个征税期,该局对环保部门移交的167户纳税人进行核定,共认定环保税纳税人123户。
  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因此,4月1日是首个征期。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等四类污染品类排放纳税人。其中两种情况无需缴税: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如餐饮企业排进市政管网的废水)不需缴纳环保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为确保环保税开征工作顺利进行,市地税局提前准备,及时召开会议,从环保税政策学习、征管系统操作、申报辅导、征收开票等环节着手,明确环保税开征前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相关职责,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统筹协调好前台申报岗和咨询服务岗的业务对接工作,做到各尽其职、通力配合,为环保税申报工作做好准备;开展环保税业务培训,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文件,熟悉环保税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等相关情况,强化申报流程操作。
  此外,市地税局还以纳税人学堂为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知识,使纳税人知晓税法内容;以办税服务厅为阵地,通过咨询服务台,LED显示屏、QQ群、天门地税微信公众号、发放环保税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纳税人开展前期政策宣传解读辅导,重点加强环保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辅导,提升纳税人对环保税的认知度。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