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1日
我市橄榄蛏蚌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捕
文章字数:446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杨蜜)19日,记者从市水产局获悉,从3月起,我市橄榄蛏蚌自然保护区水域实行全面禁捕。
  为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农业部发布了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知,决定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逐步施行全面禁捕,其中包括我市橄榄蛏蚌自然保护区水域。
  据了解,我市橄榄蛏蚌自然保护区设立于2006年,保护对象为橄榄蛏蚌(俗称义河蚶)物种及土著鱼类。自设立以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水域生物资源的保护力度,有效保护了橄榄蛏蚌栖息地及其天门河土著鱼类和水域生物多样化。
  目前,市政府将天门河渔薪镇杨场至净潭乡净潭大桥,汉北河竟陵汉北桥至九真八一大桥设为禁捕区域,要求禁捕区水域的所有捕捞船只和网具必须全部上岸。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禁捕水域以任何形式捕捞任何水生生物,对违反者将依法进行处理,市渔政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28—5222436,依法、及时、有效处理举报案件。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