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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4日
万余名贫困学生将获财政资金资助
文章字数:439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杨蜜)1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市政府下达了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金及义务教育阶段精准扶贫户非寄宿学生资助资金,全市1082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得598万元财政资金资助。
  据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生活费补助对象须是具有户籍及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同时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条件。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共7122人,义务教育阶段精准扶贫户非寄宿学生2180人,按每人每学期500元的标准资助小学生,按每人每学期625元的标准资助初中生。学前教育资助对象须是经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3-5岁的在园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但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全市资助家庭贫困幼儿学生1523名,按照每生500元资助标准资助。
  经过学生(或学生家长)申请,学生所在学校、市教育局审核及公开公示后,今年共有1082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资助金预计于4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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