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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3日
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
平均每立方米下调0.19元
文章字数:282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鄢紫)近日,记者从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对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进行重新核定,为了传导政策红利,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据介绍,为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用天然气实行按用气量分档的阶梯价格,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政策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平均每立方米下调0.19元,为居民用户年节约天然气费用约160万元,非居民用户年节约天然气费用314万余元。市物价局要求:各燃气公司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公示计价方法、销售价格、计价单位、执行时间、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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