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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3日
天门法院致“老赖”的一封信
文章字数:689
  “老赖”们:
  古人云:天失信,三光不明;地失信,四时不成;人失信,五德不行。自古以来,“信”乃做人的起码道德准则,当今社会,诚信,更是人的立足之本、发家之源。
  随着国家逐步增加法规的惩治力度,“老赖”付出的代价会越来越大,举国上下全方位打击“老赖”的行动与声音、不断出台的各种措施,这一切如同一张无形的网,在等着你们。作为法律的捍卫者,作为一个国家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人,执法是我们的职责,普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新年到来之际,我们有责任提醒你们:不要刚愎自用冒险“踩雷”!识时务才是你们唯一明智的选择!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你们出台了12项执行措施:1、唯一住房法院可以拍卖;2、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3、网上冻结、划扣财产;4、“老赖”失信记录同步支付宝的芝麻信用;5、网购受限;6、“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7、水陆空阻止出行;8、禁止高消费;9、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10、限制炒股、买房、出境;11、养老金可以直接划拨;12、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拒不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27种行为,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一系列的惩治措施可以看到国家打击“老赖”的决心,作为人民法院,我们郑重的向你们提出警告:不要心存侥幸,对抗法律,你们将无路可走,无所遁形,在声名狼藉的同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生且自由,诚信才无忧,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法院的大门随时向你们敞开着,主动归来吧!
  天门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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