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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1日
利剑出鞘向“执行难”宣战
———天门市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综述
文章字数:3315
  ●天门日报全媒体记者付磊磊
  2016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出“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庄严承诺,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向“执行难”宣战,这是一场法律威严与诚信缺失之间的较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大量的诉讼案件涌入人民法院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积案“案台高筑”现象严峻,一些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实际有效执行,无形中助长了恶意逃债的不良社会风气,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遭受损害。
  去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全力攻克“执行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7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620件,执结1525件,执结率94.14%;申请执行标的额6.98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3.04亿元,到位率43.55%,执行工作质效指标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提速增效构建大执行格局
  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力军,市人民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院的一项大事来抓,成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制定了开展“执行攻坚年”活动计划,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执行工作。
  去年5月,市委书记吴锦到法院调研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他指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市委法治天门建设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建立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的意见》,剑指公职人员“老赖”。
  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漆俊对执行工作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部署和督导,毫不含糊;其他院领导全部上阵、靠前指挥,对大案难案、有重大影响案件包案执行,改变了以往分管执行工作领导唱“独角戏”的局面。
  为了实现执行案件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执行效力,市人民法院根据自身实际,从2017年2月起,全院执行工作由执行局负责,案件归口执行局执行,构建大执行格局。
  与此同时,在执行局推行入额法官、执行员、法警、书记员4×1团队式执行工作模式,经过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组成了4个执行组,形成以承办人为元素,以执行组为单位,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新管理模式。
  为了提升办案效率,实现阳光执法,市人民法院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效率和执法保障。为执行人员配备了警棍、手铐等必要械具,对重大案件或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强烈案件的执行,增派法警予以协助。在车辆统一管理前提下,执行用车做到随叫随走,为执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此外,市人民法院还强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与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民事执行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与天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天门法院民事执行与天门地税局税费征缴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加强与公安局的联动,司法拘留案件和拒执案件取得强力支持;与不动产管理局正在建设“点对点”查控系统;与电信、联通、移动三大通信公司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电话铃声定制和短信提示。一系列执行联动措施为执行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
  去年以来,市人民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构建执行信息查控平台,网上查控3.7万余次,冻结银行存款1820万余元,冻结股权、股金250万余元,查封房屋19处,扣押车辆16辆,对符合拍卖条件的17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网络拍卖并成交5件。向律师发出《委托调查令》,向机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函》,均收效显著。
  重拳出击“资深老赖”无处可藏
  2月1日,天门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大楼前,数十名执行干警整装列队,5辆警车整齐排列,为期15天的“春雷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本次大型集中执行行动剑指涉民生、涉特殊主体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截至2月6日,行动共拘留19人,结案12件,执行到位金额58万余元。
  去年5月,面对突然而至的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正在机关开会的钱某终于慌了神。钱某系某镇政府机关干部,其与中国银行天门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找各种借口逃避。
  22日9时,执行人员在该镇政府机关干部周一例会上将钱某依法拘留。警车上,钱某反复强调其镇机关干部身份,希望法院能“通融”,执行人员对其予以严厉批评。通过释法析理,钱某最终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的判决应依法履行,随即联系家人筹钱。在拘留体检前,钱某家人交纳全部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
  这是天门市人民法院开展“霹雳行动”中的一个场景,在此次行动中,该院共对21名“老赖”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7名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当场执行金额41.82万元。
  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涉金融等执行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霹雳行动”“飓风行动”“破冰行动”等24次大规模集中执行活动,成效明显。
  22日15时,“老赖”何某看到“飓风行动”的现场直播后,主动联系执行人,带着现金到法院交纳了全部执行款。据悉,何某是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其应于2017年4月前履行赔偿义务,但一直没执行。
  “躲得过就拖,躲不过就跑”是很多“老赖”的共同心理,对此,市人民法院用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向“老赖”宣战,加大对拒执罪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06年,方某与其丈夫租赁竟陵街道一门面房开理发店,一年租期满后却一直不予退还。2010年,当事人罗某通过拍卖程序,从出租人手中依法取得该门面所有权,即要求方某夫妇搬出。但方某夫妇一直“赖”着不搬。
  不得已,罗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天门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方某夫妇搬出该门面房,并向罗某赔偿经济损失1.9万元。判决生效后,方某与其丈夫又不理睬判决。
  2014年1月,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方某夫妇不仅“赖”着拒不签收执行文书、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反而将门面房装修后出租,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天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7年,市人民法院共司法拘留137人,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7件9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宣传曝光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王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欠钱不还的事迹居然人尽皆知了,他也随之成为了天门的“名人”。
  去年3月,市人民法院依法在网上公示了一批失信名单,并在天门法院微信“曝光台”同步公示。王某因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逃避执行3.5万元欠款被上榜。信息公示后,王某后悔不已,立即到法院执行局缴纳了3.5万元执行款。
  “缴纳罚款是最轻的处罚。”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失信人将被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如出行、住宿、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力度,更加注重信息公示的实效性。除了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平台公示外,还在大型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在失信被执行人居住社区、村组张贴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同时发动法院干警将该院微信公众号“曝光台”公示信息转发到各自的“朋友圈”,通过微信集中曝光“老赖”,督促更多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2017年,市人民法院对339人、66家企业依照规定列入失信名单,并选择其中120人,采取电视播、报纸刊、微信推、公众场所贴等方式予以曝光;还发布悬赏公告3期9人,悬赏奖励金额达21万元。
  同时,市人民法院还成立信息宣传专班,加强对执行法规、政策和法院执行工作动态的宣传,让执行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影响更加深远。
  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多时候,案件的宣判更多意味着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而只有判决得到执行、当事人得到补偿和救济,微观层面的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以彰显。期待有更多更有效的方法来惩戒“老赖”,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时也希望在全社会构筑起诚实守信的价值信条,真正建立起健康有序的信用社会。
  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今后,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水平,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常态化,做好“拒执罪”等典型案例报道,震慑失信人员,督促自觉履行,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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