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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2日
我市入选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人口适度集聚区
文章字数:458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婉静)1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发布,我市入选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人口适度集聚区。根据规划,我市2020年城镇规模级别应达到50-100万人。
  《规划》从人口重点集聚区、人口适度集聚区、人口控制优化区、人口适度外迁区4个方面指出了湖北城镇发展战略分区,并详细列出全省城镇等级结构,涉及500万人以上城市、200-5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等8种规模城镇共781个。其中,人口适度集聚区的主要特征是人口密度较大,人口异地就业比重较高,城镇化对于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类地区凭借自身在区位、资源、产业和自然禀赋等方面的优势而具备一定的人口集聚能力,在国家区域政策扶持、区域交通条件改善、沿海产业转移等背景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规划》指出,人口适度集聚区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以特色产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要优化公共服务条件,作为吸纳人口城镇化的重要载体,确保城镇人口适度增长;要重点扶持具有突出优势的建制镇,推动区域人口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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