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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5日
声明
文章字数:157
  由湖北中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天门市蒋湖农场、张港镇2014年度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第三标段工程项目,有关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等权利人,请见本声明后相互转告,并于45日内与工程部或财务部联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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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部闫经理:13177460600
  财务部唐经理:15871122126湖北中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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