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5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追回拖欠工资384余万元
文章字数:531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杨蜜)近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联合市住建委、总工会等部门到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多部门联合行动,从2017年12月起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主要针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其签订“工资支付目标责任书”,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我市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对因拖欠工资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报告,迅速妥善处置;对重大拖欠、恶意拖欠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拖欠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实行工资信息登记与披露制度,录入征信系统,从银行信贷、结算、企业信用评级等方面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监督。
目前,我市共对209户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帮助124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384余万元。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强化部门配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