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文章字数:166
根据发展需要,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于2017年12月8日决定如下:
1、还原注册资金
将湖北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10000万元还原到5000万元。
2、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由庄守山、赵亮、张彩平、孙杏华、张少华等组成,负责对湖北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资本、债权、债务进行清理。
3、通过新章程。股东: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