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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同时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受省级命名表彰
文章字数:546
  本报讯(记者邓慧遐)在日前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暨文明湖北推进会上,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称号,这是我市继上届(2011-2013年度)荣获省级文明城市后再获殊荣。同时,我市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受到省级命名表彰。
  近几年来,我市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创建就是抓民生”的理念,突出地方特色,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同时,注重解决创建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短板,深化基层创建、细胞创建,推动文明创建向乡镇农村延伸、向单位家庭延伸;坚持把文明创建与城市建设管理、文化事业发展、基层党建、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健全文明创建常态化机制,加强督导考核、统筹协调,营造了人人有责、全民参与支持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这次受到命名表彰的乡镇、村、单位、学校、家庭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岳口镇、小板镇等4个镇被授予省级文明乡镇称号;岳口镇健康村、杨林街道双剅口村等15个村、3个社区被授予省级文明村称号;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等10个单位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24个单位被确认省级文明单位;天门中学、天门杭州华泰中学两所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竟陵街道鸿渐社区谢端平家庭、岳口镇庙巷社区熊芙蓉家庭被授予省级文明家庭称号。
  名单详见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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