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食药监总局:
部分婴幼儿奶粉标签不规范
文章字数:39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年来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内容,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发现部分企业标签标识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
食药监总局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产品名称、标签标注违规,个别企业在标签标识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
按照食药监总局今年5月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金装”“超级”“升级”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的词语,“益眠”“强体”等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以及“益智”“益生菌”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等。
食药监总局表示,2018年1月1日起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不符合配方注册要求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据新华社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