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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1日
2017年“天门楷模·最美普法人”光荣榜
文章字数:2855
  经全市各地各单位层层推荐,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评选,“天门楷模·最美普法人”上榜人物名单揭晓,现予公布。
  潘俊凯,男,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天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科工作人员。为了能使法律法规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他认真学习普法工作文件,学习人社政策法规,还在此基础上撰写普法宣讲资料进行宣讲,先后向人社局领导提出普法建议20余条均被采纳;利用空闲时间在互联网上学习法治讲座视频;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组建了人社系统内部的普法工作群。在全面提高单位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的同时,他积极参加对服务对象的普法,使普法惠民生落地生根。
  鲁俊波,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科科长,省工商局法律培训师资库成员,经手审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近千件,确保了行政处罚的适当和准确。他推行的说理式处罚决定书法理清楚、道理明白、事理明晰;对内普法,他在市局内网上开办“法规快递”、“案例点评”,为执法人员授课100多场;对外普法,他在“3.15”晚会现场为打进热线电话的消费者做法律咨询,在“12.4”国家宪法日向群众发放法律资料,送法律法规咨询到社区、学校、工厂、农村。他坚信,只有多宣传法律法规,才能使全社会对工商执法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误会,多一份支持,少一份阻力。
  严征兵,男,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天门市净潭乡净潭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他热心普法公益事业,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开展普法工作,近年来,在街道社区、村组、学校等场合宣讲法律知识十多场,受众人数达到6000多人,发放《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援助条例》等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调解了数百起民间纠纷,为困难及弱势群体办理了1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以黑板报、展板、横幅、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
  刘珍爱,女,1957年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天门市岳口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她热心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她组织关工委认真统筹规划、狠抓落实,普法活动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序,成效显著;组织建立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领导小组86个;组建“五老队伍”普法宣讲团,到各学校、社区开展法制讲座20多次;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读书演讲活动,为创建平安岳口作出了贡献,使全镇“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沈春梅,女,1977年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天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她带领活动中心团队致力于青少年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每周一校”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普法教育、模拟法庭体验活动70多场;开办“女童安全教育课堂”百余场;制作涵盖交通、消防等六个方面内容的展板20多块,深入多所学校开展“法治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直接服务未成年人5万多人次,有效提高未成年人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开通12338法律服务和心理服务热线;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6.26”、“11.9”、“12.4”等活动契机,依托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天门市启爱幸福学堂”三个共计1100多人的微信群向市民普法,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张锋,男,1976年8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个功底扎实的法律人,一个受人欢迎的普法人,一个热心公益的好律师。他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进行了10多场法律知识辅导讲解;参加义务法律宣传、“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等活动20余次,积极参加“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现场解答;多次陪同市领导接访,为合理有效解决信访问题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积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组织企业经管人员和员工学法用法;热心公益事业,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2015年,他被天门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王伟,男,1982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天门市人民法院黄潭法庭庭长兼共青团天门市人民法院委员会书记。作为基层法庭法官,既是案件的司法裁判者,更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案件的送达、开庭、调查,还是调解、宣判,对待双方当事人,坚持司法便民为导向,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通过耐心的解释、善意的劝解,明确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在审判工作中架起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桥梁,奠定矛盾纠纷化解基石,让当事人得以暖心解纠纷;始终做到庭开到哪里,普法就延伸到哪里;先后被授予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天门市人民法院十佳法官”、“天门市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被评为“天门市十佳政法干警”。
  胡少鸿,男,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天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检员。他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交警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宣传员。他编写了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三字经》、《交通安全拍手歌》、《交通警察指挥手势舞》,主演交通安全小品《马路情缘》,自编自导快板《遵守交规保安全》视频。11年来,他宣讲的足迹遍布全市各个乡镇场100多个企事业单位、200多个社区村组、300多所中小学校;先后5次获得省、市“交通管理先进工作者”、“全省教育训练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个人二等功一次,2015年被评为第三届天门市“道德模范”,2016年被评为第四届“湖北最美警察”。
  张晓容,女,1973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天门市司法局杨林司法所所长。任司法所长7年多来,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规范处、村调解组织33个,组织普法骨干、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350人次,先后参与调处重大矛盾纠纷58起,调解成功率达98%,确保了矛盾在当地化解;深入开展精准普法活动,发放“杨林司法所便民联系卡”1000余份,组织开展以“法律知识讲一讲、矛盾纠纷调一调、困难群众帮一帮”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坚持为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强化心理疏导、重点帮扶,法律素质教育、道德底线教育,开展“学法励志正人生方向”阅读活动20余人次,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王齐宏,男,1988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天门中学政教处副主任。他认真谋划学校普法教育工作,和政教处的同事们一起编印了《天门中学德育手册》、《天门中学安全法制教育手册》等读本和《天门中学法制教育宣传画册》;拍摄并制作了天门中学法制教育宣传片;开办普法讲堂和模拟法庭20多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送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班团活动时间,组织学生观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节目;每学年组织高一新生学习含有普法内容的《天门中学德育手册》、《天门中学安全教育手册》等读本;定期在全校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比赛、辩论会、知识竞赛等系列普法活动,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全校师生学法、守法意识,有力推进了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中共天门市委宣传部天门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天门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11日潘俊凯鲁俊波严征兵刘珍爱沈春梅张锋王伟胡少鸿张晓容王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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