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药监总局:
加大网络食品安全的监测和违法查处力度
文章字数:572
据新华社11月30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二司副司长范学慧11月30日说,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互联网+食品”新业态乘势而上。食药监总局下一步将加大网络食品安全的监测和违法查处力度,促进网络食品经营健康发展。
范学慧在当天举行的2017中国食品发展大会上说,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中国互联网餐饮外卖市场规模为3500多亿元,占全国餐饮业营业总额10%左右。但与此同时,“互联网+食品”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范学慧指出,主要问题在于,一是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把关不严;二是部分入网食品经营者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三是与传统食品经营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比,网络食品经营由于虚拟市场交易,涉及信息发布、第三方平台、线上线下结算、商品配送等方面,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四是监管难度较大,网络食品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给行政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带来一些问题。
为解决“互联网+食品”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监管空白,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食药监总局在11月初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学慧就此指出,办法主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强化经营信息公开,明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明确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要求。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