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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9日
省验收组对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文章字数:487
  本报讯(记者吴军)28日,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国斌带领全面推行河长制省级验收组,对我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市委副书记、市长庄光明,市委常委董青平,副市长张华忠参加检查或座谈。
  验收组实地检查了横林镇横毛河、中岭干渠、城区东风支渠等流域,深入了解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随后,验收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负责人工作汇报,查看了资料台账,对各项工作进行逐一评分。
  省验收组对我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短时间内迅速出台了工作方案,建立了组织体系和责任机制,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有效开展了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宣传培训,取得了明显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验收组要求我市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全面落实河长负责制,坚持一河一策的原则,分析研究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真正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切实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开展全流域统筹治理,突出抓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庄光明表示,将以此次考核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细化措施办法,严格追责问责,确保河长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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