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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2日
两养殖户违法排污被行政拘留
文章字数:385
  本报讯(记者付磊磊通讯员廖佳琪)2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因养殖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河道或池塘内,我市两养殖户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被拘留的两人分别是天顺养猪场老板胡某与天和蛋鸡养殖场老板陈某,其中天顺养猪场将冲栏废水未经水污染防治设施处理,直接排入天门河,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养猪场所排废水氨氮超标4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1倍。天和蛋鸡养殖场将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入周边池塘内,池塘未作任何防渗处理措施,对周边群众生活以及地下水造成了严重影响。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池塘污水化学需氧量超标147.6倍,氨氮量超标10.7倍。
  公安部门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情况,对两养殖业主处以行政拘留处理,并责令养殖业主迅速整治,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今年以来,市公安、环保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全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坚决打击,截至目前,已停产整治9家企业、关闭8家小型污染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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