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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4日
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解除
文章字数:252
  本报讯(记者付磊磊)10日15时,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并终止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8日15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随着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加之气象条件改善,10日10时起,我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经专家会商,预计未来两天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根据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自10日15时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
  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继续依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以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为重点的污染防治管理;继续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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