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3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表决情况
文章字数:346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报告,并于11月10日上午对如下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4人,实到42人,满意度表决结果如下:
一、市政府关于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
满意34票,基本满意8票。
二、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满意28票,基本满意13票,不满意1票。
三、市法院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满意35票,基本满意5票,弃权2票。
四、市检察院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满意36票,基本满意5票,弃权1票。
五、市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安全水生态综合治理”议案的决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
满意27票,基本满意14票,不满意1票。
六、市政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满意24票,基本满意17票,弃权1票。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