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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8日
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
文章字数:412
  本报讯(记者李潇潇通讯员王纪文)日前,市物价局下发通知,下调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最高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13元。
   调整后,各类天然气销售价格为: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00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35元/立方米。此外,为了加大工业用户支持力度,对年用气量100万方以上工业用户最高销售价格为2.76元/立方米,对年用气量1万-100万方工业用户最高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为及时疏导价格矛盾,我市还将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购气价格变动时,下游销售价格同向调整。
  据了解,此次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是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一个举措。据不完全统计,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后,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86万余元。
  为切实做好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工作,市物价局要求市内各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采取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公示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计价单位、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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